《玫瑰的故事》,该剧已经播出了,一经播出就受到观众们的喜欢爱和追捧,无论是从故事剧情,还是服道化,又或者是从演员颜值和演技上都算得上是优质作品了。
最近电视剧中热播《玫瑰的故事》,刘亦菲主演万人迷的玫瑰可谓是众望所归。
要知道玫瑰是亦舒笔下最美貌的女主没有之一,在1981年这本书初初面世的时候,我只有六岁。后来大概在十几岁的时候就匆匆看完了这本书。那个年纪看这样的爱情小说,除了记忆中非常深刻的是玫瑰拥有超级美貌,对于感情的理解也不是很深刻。后来二十多岁又重看了一遍,模模糊糊中只记得玫瑰是无比美貌,但多次遇人不淑,却还是被很多男人喜欢的女人。
对于年轻的女孩来说,阅读了这样无比赞叹“美貌的力量”的小说,在整个人生中,无疑对美貌的追求和肯定会是额外强烈的。但美貌又往往是需要非常具备天赋的,哪怕是在医美盛行的现代社会,美貌似乎亲民了许多,但如玫瑰这样的美貌,又是少见中的少见。
1986年,香港曾经拍过《玫瑰的故事》的电影,女主是张曼玉。
我隐约记得在那个遥远的年代,曾经有不少八卦杂志质疑过张曼玉的颜值承担不起“玫瑰”这个角色。我也隐约记得我当时看这部电影的时候,也似乎总是隐约不入戏。也许亦舒笔下“玫瑰”的美丽,更像是一个抽象的符号。
亦舒原著《玫瑰的故事》里分四个部分,从四个人不同的视角去描述玫瑰。
为了方便还没有读过这本小说的读者,我在这篇文章里会用玫瑰色文字引用一些原文内容,熟悉的人可以跳过看后面。
在第一部《玫瑰》里,亦舒从黄振华(玫瑰的哥哥,剧中佟大为饰演)角度描述的玫瑰:
“玫瑰出落得如此美丽,蔷薇色的皮肤,圆眼睛,左边脸颊上一颗蓝痣,长腿,结实的胸脯,并且非常的活泼开朗。”
我隐约记得在那个遥远的年代,曾经有不少八卦杂志质疑过张曼玉的颜值承担不起“玫瑰”这个角色。我也隐约记得我当时看这部电影的时候,也似乎总是隐约不入戏。也许亦舒笔下“玫瑰”的美丽,更像是一个抽象的符号。
亦舒原著《玫瑰的故事》里分四个部分,从四个人不同的视角去描述玫瑰。
为了方便还没有读过这本小说的读者,我在这篇文章里会用玫瑰色文字引用一些原文内容,熟悉的人可以跳过看后面。
在第一部《玫瑰》里,亦舒从黄振华(玫瑰的哥哥,剧中佟大为饰演)角度描述的玫瑰:
“玫瑰出落得如此美丽,蔷薇色的皮肤,圆眼睛,左边脸颊上一颗蓝痣,长腿,结实的胸脯,并且非常的活泼开朗。”
黄政华的太太苏更生第一次看见玫瑰,亦舒这样写:
“玫瑰追着我骂,她(苏更生)看见玫瑰,忽然失声问:“这是你朋友!”
“不,”我答,“我的小妹。”
她低嚷:“唉呀,世界原来真有美女这回事。”我诧异,“什么?”“你妹妹是我一生中见过最好看的女性。”她轻声说。
后来,玫瑰长大一些,又这样描写:
“随着时间的流逝,玫瑰的稚气渐渐脱除。她瘦了,脸模子小了一圈,下巴尖尖,眼睛益发水灵灵地扑闪,长睫毛阴暗地遮着眼珠,神情有种捉摸不定的忧郁。而事实不是这样,玫瑰并不是一个有灵魂的女孩子,她毫无思想,唯一的文化是在我书房里捡一两本张爱玲的小说读。
作为她的哥哥,看惯了她的五官,并不觉得她长得特别美,但是旁人骤见玫瑰,莫不惊艳。一位男同事说:“最吸引人的是她的嘴唇,小但是厚,像随时有千言万语要倾诉,但她是那么年轻,有什么要说的呢?真是迷惑。”
是吗?他们并不知道真的玫瑰。这样子捧着一个女孩子,只因为她的美貌,是非常危险的事,对玫瑰本人也不公道。”
第二部《玫瑰盛放》里的“我”是傅家敏的角度,他是玫瑰深爱的男子傅家明的弟弟,他也是玫瑰忠实的多年的追求者。亦舒写道:
“见到黄玫瑰的时候,我震惊于她的美貌。那是一个雨天,赶到黄宅的旧房子,因塞车的缘故迟了二十分钟,我又忘记带伞,冒雨奔上楼,淋湿半条裤子,急急按铃,门一打开,我呆住了。
我相信我的嘴巴一定张得大大的合不拢,因为我一向不迷信美女,认为女人得以气质取胜,可是见到门内站的这个女人,我却惊艳,不能自恃。
我应该怎样形容她呢?
她当时很疲倦,一打开门便倚在门框,小脸微微向上扬,带种询问的神色,那皮肤白得晶莹,眼角下有一颗痣,眼睛却阴沉沉的黑,头发挽在脑后用橡筋束住,穿一件黑色绸长衫,襟前别一朵白花。
她的美丽是流动的,叫人忍不住看了又看,她像是很习惯这种目光,只静静等我开口。过半晌,我说:“我叫溥家敏,黄先生叫我来的。””
比较有意思的是第三部《最后的玫瑰》里,玫瑰的女婿周棠华的角度,一开始他没见到玫瑰的时候他的态度:
“我心又想:四十岁的女人,再美也是老太婆一名,能够抛下稚龄女儿不理的女人,美极有限。”
但初见玫瑰,他就BE LIKE:
“我呆住了。
她并没有什么仪态,也没有怎么打扮,神情还很紧张,握着双手。
这女子年纪也断不轻了,穿很普通样式的一件黑衣服,唯一特色是一条配玉的腰带。
但她的美貌是不能形容的!她的脸简直发出柔和晶莹的光辉,一双眼睛如黑玉般深奥,身材纤弱苗条,整个人如从工笔仕女图中踏出来,她便是太初的母亲?
我本来并不相信天下有美女这回事。太初的漂亮只令我觉得和煦舒适,但这位女子的美是令人惊心动魄,不能自己的。我忽然有种恐惧,说不出话来。”
最后一章《玫瑰再见》是罗震中,也就是玫瑰第二任丈夫罗爵士的儿子的角度,他第一次见到继母的场景亦舒则是这样描写的:
“那里有一个女郎蹲着,戴厚手套,正在修剪几棵玫瑰红的杜鹃花。
她穿着黑色毛衣及长裤,长头发挽成一只低髻,插着一技翠玉的发簪,耳角的皮肤白如凝脂。
我忍不住探了探身,想看她的侧面。
她非常专神地“咔嚓咋嚓”剪树枝,我只好再侧侧身,正在考虑是否要咳嗽一声,一脚踏错,滑进金鱼池,哗啦一声,水花四溅,我身子下半截顿时成了落汤鸡。
那女郎闻声转过头来,大吃一惊。
我原本想出声道歉,但是一见到那女郎的脸,我呆住了,我那等了半辈子的梦中女郎,她在这一刻出现了。
我瞠口结舌,竟说不出一个字来,也顾不得混身湿漉漉,索性站在水池内。
只见她用手捧起池旁草地被我弹起的金鱼。
“唉呀,可怜我的水泡眼,我的绣球头……”她抬起眼睛来,轻轻嗔怪我,“你这位先生,怎么如此冒失?”
我张大嘴看着她。
她把金鱼轻轻放入池中。
“你还不上来?水冷哪。”她蹬足。
我一步爬上池边,皮鞋上带着荷花水草。
“你怎么搞的?”她责备,“我的鱼池完蛋了。”
“呵,对不起。”我的眼光没有离开她的一颦一笑。
“咦,你是谁呀?”她问我。
我还在那里说:“呵,对不起。”整个人如雷击一般。”
可能是因为这些文字太深刻,一直到我看到刘亦菲,仿佛这些文字终于拼成了一张脸。
当然,并非说张曼玉没有刘亦菲美貌。而是张曼玉的美更灵动更需要体会,比如她就非常适合亦舒笔下的蒋南孙。但玫瑰的美,似乎更符合刘亦菲这样赤裸裸写在脸上的美貌。
以上讲了那么多,其实无非是在回味《玫瑰的故事》整篇文章的中心思想,一个美成这样的女孩子的一生是怎么样过的,拥有那么多追求者,是不是可以拥有很好的人生呢?
书中的玫瑰年轻的时候恃靓行凶,对于追求者和追求者的妻子、女友们并没有同情之心。在经历了疯狂的周士辉和庄国栋之后,嫁给了平平无奇的方协文。
玫瑰嫁给方协文,是对生活的妥协,同时也是因为玫瑰的母亲非常喜欢方协文:
她在书中表态:“真是一个无懈可击的男孩子,老实诚恳,说一是一,说二是二的正人君子,玫瑰能够遇见他真是我们家的福气。协文不但品学兼优,家中环境也好,只有两个哥哥,都事业有成,父母又还年轻,一家人都入了美籍,我可以说是无后顾之忧了。”
而方协文除了平凡和无聊,其他也都还可以。书中写,玫瑰生了孩子之后和方协文回香港,那次“一整夜方协文都为玫瑰递茶、布菜、拉椅子、穿外套、点香烟,服待她。”
书中对方协文的外貌描写是非常普通的,比如:“方协文没到中年,就长个啤酒肚,一副钝相,老皱着眉头,一额的汗,隔一些时候用手托一托眼镜框,嘴里不断抱怨香港的天气热、人挤、竞争太强”。
这个角色由林更新来饰演,未免有点太帅了。
同时书中的周士辉则是这样描写的:“周年少老成,他的世界明净愉快,人长得端正高尚,他对诗篇图画,鸟语花香,完全不感兴趣。”
但剧中的周士辉实在算不了“端正高尚”。
不过就算周士辉“端正高尚”,从原著的角度去理解,玫瑰对周士辉是肯定没有爱情的。那个时候她年纪很小,在享受美貌的特权。
她第一次的深爱是庄国栋,但原著中庄国栋要和画家未婚妻结婚,所以玫瑰元气大伤,才离开香港来到纽约,嫁给了平平无奇的方协文。
后来她回到香港,第二次恋爱脑发作,爱上傅家明,家明只有几个月生命,因此她放弃了女儿,陪伴家明。
玫瑰只有第二段婚姻,嫁给罗爵士才是理智冷静的决定。所以当时看《玫瑰的故事》的时候,只觉得整本书讲了一件事,就是如果家庭背景足够好,又有足够的美貌就可以胡乱过一生,反正肯定也不会太差。
但现在再回头看,就觉得方协文还真的是一个老实人。
至少玫瑰在美国的时候,嫁鸡随鸡嫁狗随狗,生活质量也随着方家,并没有用娘家的钱去贴夫家。
从玫瑰回到香港的时候,问苏更生赤柱是否有七元一条的牛仔裤卖,她想买三十条回美国慢慢穿,又问什么皮鞋五十元一双。
这对于现实生活中富家女嫁给家庭普通的男生来说,似乎是不太可能。特别是丈母娘还满意这个女婿的情况下。
毕竟玫瑰一回香港就是住独立屋的女郎,她的哥哥黄振华去接侄女方太初的时候司机开的是宾利,吃的用的全部是最好的,一顿饭6000元,在80年代的香港。
所以,玫瑰虽然在美国心灰意冷,破罐子破摔,嫁了方协文,也生了女儿,但其实真正意义上并没有因为这次婚姻彻底破坏自己的人生。也全靠方协文还是一个老实人。
如果方协文就不老实,就写小作文,就一哭二闹三上吊,就利用女儿要玫瑰给钱,那玫瑰怎么办?
而傅家明也是体面人家,虽然身体不好,但也没有给玫瑰的爱情生活抹黑。
玫瑰虽然恋爱脑,但没有被男人骗钱。我在想这是八十年代的爱情习惯,还是爱情小说里,没办法把太不堪的真相公诸于众。
我们作为看亦舒小说长大的女性,说实话真的回忆不起来,在亦舒小说里看到过女人被男人骗钱的事。所以一直对女人被男人骗钱这件事疏于警惕,一直到自己逐渐长大,成熟了之后,才知道恋爱脑对女性来说,最可怕的是要被骗钱。
但爱情小说几乎不太喜欢说这件事。也许说了这些事那也就根本不是爱情小说。
哪怕玫瑰这样的重度恋爱脑,她的爱情也都是美美的。最不堪的方协文最后也是好好带大了女儿,玫瑰离开方协文之后,远在香港过着锦衣玉食的日子,方协文也从来没想过来捞一笔。
不知道是要说八十年代的人思想比较有觉悟一些,还是说爱情小说们总是看破不说破的习惯有误导年轻人的嫌疑。
这导致很多女性对爱情这件事非常执着,当然她们不如爱情小说女主这般幸运,多数都是以被骗钱为最终的结局。
前不久,我看到网上有一个博主讨论说,现在的女性都不谈爱情了,好像说到爱情就觉得很卑微。喜欢大女主,喜欢做事业。
而我觉得千百年来,女性谈爱情,喜欢爱情,痴迷爱情已经太久太久。爱情这件事对于女性来说,有荷尔蒙的推动,真的不用担心女性们就真的可以轻易放弃爱情。
而事业对女性来说则是非常难才可以下定决心去追求的。
一如《玫瑰的故事》中这一个很容易被人遗忘的小细节,小故事:
“屈臣太太推门而入,她是一个打扮得极时髦的少妇,短发有一片染成金色,穿一套漂亮的套装,黑白两色,令人眼睛一亮,十分醒目。
我连忙迎上去。
她一见到我便一怔,马上脱口叫:“振华,是你!”
她如见到一名老友似的,我却记不起在哪里见过她。
“振华,我是关芝芝啊。”
我仍然瞠目而视,尴尬万分。
“振华,”她趋向前来低声笑道,“我是周士辉以前的妻子,你忘了。”
我失声,“是你,”我由衷说,“你漂亮多了,神采飞扬,我竞没有把你认出来,对不起,怎么样?生活可愉快?嗨?”我热烈地与她握手。”
电视剧中,第一个镜头就给到了关芝芝和周士辉的结婚证。
是的就是这个关芝芝,在书中她离婚后成为了“屈臣太太”。并且屈臣先生很支持她的事业,她在事业上做得很好。
亦舒还写到:
“那天我(黄振华)到家,还没来得及放下公事包,就从头到尾把这件事告诉更生。
更生听了笑说:“你口气喋喋不休,像长舌妇。”
我不理她,“我想如果不是婚姻失败,关芝芝永远不会有今天这么出色,她的风度上佳,谈吐优雅,所以说塞翁失马,焉知非福。”
更生沉思了一会儿,她说:“女人是很痴心的,女人若非碰到不得已的事,不会向事业发展。””
是啊,即便是亦舒,也从来没有写过一个只追求事业,完全不恋爱脑的女性。
所以,爱情这件事,又何须担心女性会遗忘。
如果有一天,女性们阅读的所有的小说,看的所有的电影,都是在教育女性们恋爱脑的可怕,那么再来担心女性们是不是不追去爱情了,再来感慨爱情的流逝吧。
毕竟我们在三十多年之后,还是常常在看一部部由亦舒作品改编的电视剧。并且还要感慨剧中没有趁着女人恋爱脑就骗钱的男人,八十年代的男人真有觉悟。
这说明在这三十年的岁月里,只有女人们从来没有放弃爱情。
以上是小编为了解《玫瑰的故事》除了刘亦菲的美貌而带来的详尽解读。但若您对电影或电视的其他方面也有疑问或兴趣,不妨继续关注我们台词课后续的更新,我们将为您提供更多丰富、详尽的影视新闻和信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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